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4-06-10 / 点击 0

第一条 思想政治教育方面:

1. 根据院、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拟定当年度所负责学生具体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案和落实措施。随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教育的预见性、针对性,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  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做好各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体等活动,指导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负责所在班级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的总结与交流,负责所在班级学生第二课堂素质培养计划的实施。

3.  做好迎新、学期开始及结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期的学生思想小结、操行评定工作,新生的军训、专业教育工作和毕业生的毕业鉴定、就业工作和文明离校教育工作。

4.  了解和掌握学生的个性、兴趣爱好,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疏导或寻求专业人员解决学生的心理困惑和障碍。加强同学生家长的联系,争取社会、家庭与学校教育配合。尤其做好个别学生的转化工作。

第二条 学习、生活、纪律管理方面

1.  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培养班级良好的学习风气。教育学生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和管理。根据学校奖惩条例,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提出意见,按审批程序上报。

  2.检查学生上课情况,经常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协调师生关系,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执行学生宿舍值班制度,帮助学生建立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制度,切实抓好寝室作息制度、宿舍公约的贯彻落实。

  3.关心了解学生的实际困难和要求,关心和了解学生的心理和生理健康及时向学院或有关部门反映,尽力帮助解决困难,积极督促和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第三条 关心学生党、团支部工作,加强党、团知识教育和党、团积极分子培养,积极协助系党小组、团总支做好党、团员的发展工作。

第四条 做好班集体的建设和学生干部的培养工作。 

第五条 认真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按照“弄清政策、加强指导、增强服务、积极探索”的原则,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推荐工作。

第六条 承担一定数量的学生思想品德课的教学任务。

第七条 完成学院、教学系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