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4-06-10 / 点击 0

 

 

 

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鼓励先进、鼓励竞争,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院学籍的在校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时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 

三、评选名额比例:

“三好学生”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总数的5%之内(20人一下各奖项评选一人);“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学生干部)总数的5%之内、“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总数2%之内、“先进班集体”原则上控制在同年段班级总数的10%之内。毕业班学生最后一学年不参加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只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四、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1、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3)专业思想稳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关心集体,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热爱劳动。

(5)坚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早操和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本学年所修课程(必修课和专业课)成绩在良好以上。统考课程全部通过。 

(2)本学年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思想政治觉悟高,品德优秀。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工作中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

(4)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学习、工作、生活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参加早操和各项体育活动。

(5)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完成任务好,对学校的学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较大的贡献,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的影响。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所修课程无重考,重修的现象。 

(2)本学年每学期的综合素质评分排名在本班学生数的15%以内。 

(3)本学年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  

(4)学生干部考核成绩达到优秀。 

(三)“优秀毕业生”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党、热爱祖国;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2)服从国家的需要。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本学年得过奖学金(含校外奖学金、校内单项奖)。  

(3)获得一次以上(含一次)校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或其他先进个人称号。  

(4)历学年《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 

(5)军训成绩良好。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全班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积极上进,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尊纪守法,没有受处分现象。

2、集体观念强,学习风气浓,课堂纪律好,行为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班风,所修课程平均成绩在中等以上。

3、班级干部能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良好成绩。文化科技活动和课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宿舍内务及环境卫生成绩良好。

4、全班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全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要求。早操平均出勤率达90%以上。

五、评选组织领导和评选程序:

(一)“三好学生”评选程序

1.“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程序进行,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2. “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由学生处牵头,教务处和各系、部协同组织开展。

3.学生处根据当年在校生总数和各系部学生分布情况定各系、部三好学生评选名额后,召集各系、部主任和辅导员会议,最后协商决定各系部最终分配名额。

4.教务处负责“三好学生”候选人在校期间的学习考试成绩审核工作。

5.各系部将本系部“三好学生”评选名额根据各班学生人数按比例下达各班评选名额。

6.民主推荐,各班级由班委会组成评优小组,在辅导员具体指导下研究确定本班“三好学生”候选名单,组织全班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推选,产生本班推荐的“三好学生”。

7.各班级推选出的“三好学生”名单报各系部审核后,由各系部上报学生处。

8.学生处对各系部上报的“三好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对名单予以公示。

9.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三好学生”名单上报学院办公室。

10.学院召开院级领导会议,最后审定“三好学生”表彰名单,下发文件表彰。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程序

1.“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学院党支部带头,院团委、学生会协同组织开展。

2.担任团组织干部的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工作由各团支部组织推选候选人,报学院团委审核后报院党支部。

3.担任院学生会干部的优秀学生干部名单由院团委、院学生会推选候选人后报学院党支部审核。

4.担任班干部的“优秀学生干部”推选工作,由系主任带头组织,在辅导员指导下由各班级学生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产生,由学生处汇总审核后报院党支部审批。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程序

1.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程序进行,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2.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由学生处牵头,教务处和各系、部协同组织开展。

3.学生处根据当年毕业生总数和各系部毕业生分布情况定各系、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后,召集各系、部主任和辅导员会议,最后协商决定各系部最终分配名额。

4.教务处负责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校期间的学习考试成绩审核工作。

5.各系部将本系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根据各班学生人数按比例下达各班评选名额。

6.民主推荐,各班级由班委会组成评优小组,在辅导员具体指导下研究确定本班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组织全班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推选,产生本班推荐的优秀毕业生。

7.各班级推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名单报各系部审核后,由各系部上报学生处。

8.学生处对各系部上报的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对名单予以公示。

9.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优秀毕业生名单上报学院办公室。

10.学院召开院级领导会议,最后审定优秀毕业生表彰名单,下发文件表彰。

11省级优秀毕业生根据上级有关条件在本届学院优秀毕业生中评选产生。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1.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于每年9月中旬奖学金评定工作之前进行评选。

2.符合评选条件的班集体,应在全面总结本班参评学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向各系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

(1)书面和电子版《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申报报告》和《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测评表》,对各测评项目进行事实陈述并自评打分;

(2)提交各测评项目的原始材料、相关证书、证明等支撑材料。

3.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小组根据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对申报班级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班级后进行评分。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测评表》,并组织召开先进班集体评选现场演示会。届时,各申报班级需委派专人就本班工作进行交流演示。

4.学生处在先进班集体评选现场演示公结束后,当场公布各参评班级的审核评议分和现场演示分,拟定先进班集体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由学生处上报学院办公室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属学生处。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四年六月